时间:2023-05-08
为推进焦化行业全流程、系统化环境治理,提升精细化环境管理水平,坚持源头防控、过程管控、末端治理全面发力,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,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,山西省生态环境厅、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《山西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》,要求全省新建焦化项目要达到超低排放水平。列入淘汰计划的焦炉可不再实施超低排放改造,随产业升级有序退出。到2023年10月底前,全省焦化企业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。具体详情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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